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公证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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