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征收的宅基地怎么还能查出来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您可以尝试在当地自然资源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通常情况下,自然资源管理局的门户网站上设有专门的“房屋征收”以及“土地征收”板块供您查阅,只需轻点鼠标,便可方便地完成查询操作。
若未能找到上述板块,您可以试着进入自然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栏目(此为必备栏目)进行查找与查询。
其次,您也可以密切留意村务公开栏和社区公开栏,看是否有任何有关拆迁的信息发布出来。
无论城市中的“房屋征收”抑或乡村里的“土地征收”,在实施之前均需要经过一系列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环节,在此过程中,往往会有公示文件的张贴,因此这些便是我们掌握拆迁动态及相关信息的首要渠道之一。
再次,如您希望查询具体某处房屋的征收信息,则可以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至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局,然后通过邮寄方式来申请获得相关信息公开权利。
值得强调的是,自然资源管理局作为政府机构,依法负有为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的责任与义务,因此被征收方不仅可以通过合法张贴公告上获取关于征地审批的信息,还可以通过访问该官方网站来进行相关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行为须得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批准,有关此类征地批准的信息,除却通过正当程序,依法公布之外(假如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得知的除外),相关许可信息也可以通过本文描述的官方网站渠道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5: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