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老宅拆迁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老宅拆迁女儿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房屋产权情况 在判断女儿是否能在老宅拆迁中获得份额时,房屋产权是关键因素之一。 若女儿是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这通常意味着她在老宅建造过程中有一定的出资或出力贡献。 例如,在建造老宅时,女儿拿出自己的积蓄购买了部分建筑材料,或者亲自参与到房屋的建设劳动中,那么她就对该房屋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当老宅面临拆迁时,女儿有权按照其产权份额获取相应的拆迁补偿。 这部分补偿可能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偿等,具体数额会根据拆迁政策和房屋实际情况而定。 二、户籍及村集体成员资格 户籍及村集体成员资格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若女儿的户籍仍然保留在本村,并且属于村集体成员,在一些以户籍和村集体成员资格为依据来分配拆迁利益的地区,女儿就能够获得相应的份额。 比如,当地的拆迁政策规定,按照村集体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土地补偿款等。 但如果女儿的户籍已经迁出本村,且不再属于村集体成员,一般情况下难以基于户籍和村集体成员资格获得拆迁利益。 不过,若存在特别约定,比如在家庭内部曾就拆迁利益分配达成过书面协议,或者女儿有其他合法权益依据,那她仍有可能获得相应份额。 综上所述,要确切判断女儿在农村老宅拆迁中是否有份,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房屋产权归属、户籍状况以及村集体的相关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老家农村的老宅面临拆迁。小朱认为妹妹小丽已出嫁且户籍迁出,不应分得拆迁补偿;小丽则称自己当年参与老宅建造有出资,应得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产权,若小丽在老宅建造时有出资购买建筑材料等行为,她作为产权共有人,有权按产权份额获取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 2、从户籍及村集体成员资格看,小丽户籍已迁出本村且非村集体成员,一般难获基于此的拆迁利益。但如有家庭内部书面协议等特别约定,她仍可能获得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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