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夫妻如何分配房产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拆迁房屋在夫妻之间的分配问题时,往往需要综合诸多因素进行考量,例如拆迁法规政策、房屋原本的产权归属以及夫妻双方在此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若拆迁后的房屋乃系婚后所获取且并无特别注明之情况下,便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平均分配。 然而若该处房产系由某一方在婚前自行购置,则因拆迁而产生的价值增长或置换部分,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此外,如拆迁赔偿款纯粹取决于特定全家成员的因素,诸如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居所实际使用情况等,那么相应的那部分款项很可能仅归属于该成员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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