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拆迁令应该由哪个部门签发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制拆迁令的签发问题,通常情况下应审慎对待,不可轻易为之。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做法旨在维护拆迁行为的适当性与公正性,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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