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拆迁款怎么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拆迁款项分割问题时,必须要以各种变量和参数为基础,进行详细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倘若该笔拆迁款项的获取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并且被拆迁的房产或者土地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这部分拆迁款项理所当然地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被拆迁的房产或者土地系一方在婚前所有,那么相应的拆迁款项则很可能被判定为个人财产。 此外,我们还需关注拆迁政策中关于拆迁款项具体分配方式的相关规定,例如是否存在针对特定人员的特殊补偿措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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