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无论是对于房屋还是其他建筑物,实施征收或拆迁行为时,均需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在经过与被征收人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应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然而,关于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我国现行法律并不强制如此,而是由各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公证,且无需公证亦不会影响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签订拆迁协议时还须留意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必须严格审核所签合同的签约主体是否合法有效-即必须对方应为具有法人地位的拆迁方,以避免因签约主体不清、缺乏法律责任承担能力等因素引发合同难以执行的窘境。 如同拆迁指挥中心、拆迁办公厅等类似机构,因其并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一旦拆迁工作完成便随即解散,难以追溯,便更不用谈后续履行事宜了。 其次,合同中主要条款内容务必明确具体,以便在日后履行过程中得以顺利开展。 许多初次经历拆迁流程的被拆迁者对于合同细则约定可能存在诸多疑问,如未能清晰明了地签订合同,有可能导致未来执行环节出现种种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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