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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棚户区改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棚户区改造事宜,其相关要求如下所示:
首先,该项目的履行须遵循公益性原则,即旨在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
如保障国家安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利益,若确有研究显示有必要征收房屋,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法依规制定房屋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此举主要针对诸如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的全面改建。
其次,该项目须严格遵守“三规划一计划”的准则。
其中“三规划”主要包括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而“一计划”则是指关于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
然后,各地区在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之前,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待改造区域的底数信息,例如面积、整治类型等详细数据,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出相应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同时应赋予其充分的前瞻性和科学合理性。
此外,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前,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对于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情况,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的悉心研究和决策。
最后,征收补偿费用务必在安置方案公布前准备充足,确保款项可以及时足额地汇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保证整个项目能够按预期顺利展开实施。
法律依据: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棚改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迁和土地收储、出让期限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15年,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延长,避免期限错配风险。具体由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债务管理要求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棚改专项债券发行时,可以约定根据项目收入情况提前偿还债券本金的条款。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结构化设计合理确定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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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