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南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何规定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补偿不能够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地产市场价格,这一价格应由具备相匹配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依据相关的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和确定。
其次,对于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也需要得到合理的保障;
最后,由于征收房屋所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样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2: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