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平原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屋的补偿费用或者重生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者的经济损失,其计算方式往往会基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房屋的折旧程度,同时也需要依照平方米的计价单位来进行测量与评估。 其次,拆迁过程可能涉及到居民的迁移问题,因此,我们也要关注搬迁周转补偿费用。 最后,为了考量搬迁户的积极性,政府还常常设置奖励性补偿费。 另外,在实践中,拆迁补偿政策可依据土地属性被细化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项目。 至于房屋的赔偿标准则是由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 对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我们主要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建筑面积和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的评估价值来确定具体补偿金额。 然而,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活动时,我们则主要参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等信息来核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成本。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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