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即为“房屋重置费”。
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级,按照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所中所遇到的不便之处,依照他们的临时居住环境进行分级,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每月补贴。 3.奖励性的补偿费用,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协助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部分权益,自愿迁往郊区或者拒绝接受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 至于这个费用究竟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制定,则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综合考虑和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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