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说明如下:
土地补偿费用的核算方法为: 土地补偿费等于前三年平均年度产值乘以补偿倍数(6小于补偿倍数且不大于10); 征收土地安置费用方面,如果(被征用地块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补偿倍数)大于15,那么,总安置费用就等于该被征用地块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乘以15; 相反地,如果(被征用地块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补偿倍数)小于15,则总安置费用等于该被征用地块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被征用地块需要安置的人数; 最后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方法,具体标准按照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实施(通常参照市场价值进行适当补偿)。 其次,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方式: 即通过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协议赔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来得出。 而在房屋拆迁补偿差价部分,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协议赔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员所获得的调整产权房屋的评估价格所得之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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