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补偿费用(亦称房屋重置费用)这方面,主要是为了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者的财产损失。
补偿金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主体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以此为基础,再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得出。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其主要是用来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不得不暂时居住在临时住所或者寻找新的临时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住户们的不方便之处。 这部分补偿费用会以他们临时居住条件的好坏作为依据,且将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每个月内的人口数量进行适当的补贴发放。 再者就是我们常说的奖励性补偿费用,它主要是用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部分自身权利,自愿更改居住地点至郊区甚至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予以确定。 至于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赔偿的总额?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总价=宅基地区域补偿价格×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价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项目包括如下两点: 首先是对于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房屋征收使得业主必须搬离原住处并临时搬迁至新的地方居住,或者需要自行寻找新的住处,所以还包括因实施动迁工程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最后,这其中还涉及到因房地产征收可能诱发的停滞生产情况及营业损失,其补偿费用也被包含在内。 换句话说,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方案,对所有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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