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额的计算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公式: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额=依照法律规定,合法取得并经营管理的特定房产估值+与房屋装修及装饰协商定制的补偿金总合(或者是经过专业人士评估后所获确定的装饰装修补偿金价值)。 接下来我们来解读一下房屋拆迁补偿价差的计算方式: 该差价价值等于合法拥有并经营管理的特定房产估值+与室内装修和装饰协商定制的补偿金总和(或由专业评估机构依法对装饰装修估值予以确认)-被拆迁方在调换产权时所选择的新房屋的估值。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则原被告双方可能产生估值差异而产生补偿差价。 此外,还有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的计算方法: 房屋拆迁安置费=被拆迁方安置期间所需费用之和。 这包括被拆迁者的过渡期生活费用,租房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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