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各相关征地补偿费用的详细标准以及具体金额,均由依法获得批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规划方案所确立。
2、在土地被征用之前的最后三年期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确定(包括关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在内): 将以当地统计部门所审核认定出的基础单位年度报表为依据,并参考经过物价部分认可的单价作为参照标准。 3、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所支付得来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方助费,如果尚不足以维持需安置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考虑增加对其的安置补助费。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共额不能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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