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政府欺诈拆迁,我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拆迁问题,任何人都应该明白,政府对于需要搬迁的个人或组织应当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平等协商原则以妥善处理相关的拆迁事宜,任何威胁、暴力等非法手段皆不得采用。 当面对类似问题时,我们应当理智地选择行动,即立即报警,并交由警方来妥善处置; 如果经过警方侦查未能证实其犯罪事实,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戒; 若确实构成犯罪的当事人,其刑事责任亦需依法追责。 在此类案件当中,房屋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及其所要求的公平补偿措施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具有强制性的非国有财产交易行为。 此系国家权力限制公民住宅自由权并行使处分权的必需前提条件,也是满足社会整体发展需求的必然途径。 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唯有在确有公共利益存在且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足额补偿后,方能依法有序回收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此类实践中,法定的征收程序极其严谨细致,涵盖了报批前的公示环节、详尽的调查工作以及听证以及报批审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以及公示流程等等环节。 通常来说,房屋征收完成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主要表现有两种情况。 一方面是经过与拆迁方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后,进而完成整个征收过程,此阶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亡。 而另一种形式则是在面临司法强拆的压力之下,通过依法申请司法程序而顺利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任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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