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面房租合同掉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考虑到您在房屋中介机构处租住的情况,通常中介会备存租赁合同的副本以便于后续查询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向中介申请复制一份合同副本。 当然,若中介拒绝提供,并且您对租约的主要条款如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及方式以及租期等均已充分理解,那么租约遗失并不构成太大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您仍然有权依照这一租赁协议持续执行租赁权利,中介机构无权强制驱离您,同时也无法伪造类似合同。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您可选择寻求司法帮助,通过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您租住的是私人业主所拥有的房屋,虽然未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但只要您保留好租金缴纳凭证以及押金条等相关资料,便足以作为租赁关系确实存在的有力证明。 在此情况下,针对租约保管不当导致其遗失的问题,即使房屋主人(或代理方)并未将房屋再次出租,这亦与您无关。 然而,如果您正值租约期限内,尽管租约不再在手,仍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租约仅是作为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之一,而诸如押金收款收据、见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同样能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用以证明租赁关系的确立。 若不幸发生房东否认租赁关系存在且拒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您两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建议您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讼诉,诉讼费用由您预先垫付,待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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