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权享受拆迁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父母房产的拆迁问题,在特定环境与前提之下,子女同样能够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
2.在针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处理方式上,我们的政策是将房屋面积以及户数绑定在一起,综合衡量后进行计算得出最终结果。 通常而言,拆迁安置的主要对象包括房屋所有者以及公有住房的共享居住者,并非仅仅依靠户口就能确保得到补偿。 在涉及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时,的确会考虑到对人口的安置问题。 具体的房屋征收行为乃是国家为了实现公平的非国有资产补偿,遵循一定法律法规,达到“公共利益”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交易行政活动。 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共利益”至上原则,并向不动产权利人支付公平合理的补偿费用。 只有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且已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充分补偿的特殊情况下,国家才能依法依规程序,提前回收公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 在涉及征用土地和拆迁实际操作层面,相关的法定征收程序相当严谨,涵盖了报备前的公示流程、详细调查步骤、必要的听证环节、报批手续办理、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制定以及公示等多重环节。 一般而言,无论是出于自愿协商还是由法院裁决执行,都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种情况是在双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完成征收后,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会相应地归于消亡。 另外一种情况则是由拆迁方经过合法司法途径提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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