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洗钱罪量刑数额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按照洗钱行为的次数累积来计算洗钱金额,这会导致实际的洗钱金额被重复计算,从而使得洗钱金额的认定产生过高误差,甚至可能导致洗钱金额被无限扩大,无法准确地反应出行为人洗钱行为的真实数额,这无疑会对上游犯罪的司法认定以及责任追究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行为人利用其接收的上游毒品犯罪非法所得的资金进行转化或转移的行为,其实质上只是洗钱手段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增加洗钱资金总量。 再者,上游毒品犯罪非法所得经过多次洗钱行为之后,可能形成的涉案财产虽然形式各异,但是财产的来源和性质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此外,不对洗钱金额进行累计计算,反而有助于客观地反映和揭示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实际状况。 最后,通过区分进出账的方式,将上游犯罪非法所得的首次洗钱行为计算为入账金额,这对于确定洗钱金额的具体数值也是非常有利的。 同时,这种方法还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更加清晰地界定退还受害人经济损失和追缴违法所得的数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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