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方应该如何支付补偿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拆迁的情况下,拆迁方应尊重被拆迁方的选择,并以货币支付方式作为补偿金的主要方式之一。
若被拆迁方选择了以产权置换为主要补偿方式,那么拆迁方需向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尽心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随时利用特种存款单来支付购房款或兑现现金。 此外,拆迁方有责任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并由银行出具特种存款单。 此种存款单具有多种用途,既可用于支付购房款,亦可直接兑换成现金。 关于拆迁方支付货币补偿款以及房屋调换差价款的具体时间,我们建议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如未作约定,则应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址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同样地,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也应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如未作约定,则应在拆迁方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完毕。 对于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方式,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两种途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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