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拆迁补偿新规发布了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房产证房屋进行征收拆除过程中,倘若该房屋为未经合法手续建造的非法建筑物,则其所有者将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制订依法征收房屋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以下补偿内容: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而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所需的相应补偿费用; 最后是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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