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如果拆迁应如何维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在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应对被征收人提供以下全面的补偿措施:
(一)补偿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 (二)对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及暂时安顿所需费用进行补偿; 以及(三)补偿由于征收房屋所引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同时,市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政策,以向被征收人提供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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