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I.第一类补偿标准:
对于具备完善水电设施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每平方米将以500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同理,水电齐全的砖石砌体(砖混)结构房,每平米则按照40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动议中的一般混合结构房屋,其每平米的补偿标准定为350元人民币; 至于普通砖木材(砖木)结构的房屋,每平米可获得250元人民币的补偿款; 最后,对于简易结构的房屋,由于其建造工程较为简单,其补偿标准被设定在每平米150元人民币;而对于简易棚屋,每平米的补偿金额也仅为100元人民币。 II.第二类补偿标准: 对于同样具有完备水电系统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房屋,但位于第二类地区的情况下,其每平米的补偿要求是750元人民币; 此外,在这一区划内的水电齐全砖石砌体(砖混)结构房,每平米的补偿额度被设定为600元人民币;一般混合结构房屋在此范围内的补偿标价为500元人民币;一般砖木材(砖木)结构的房屋,每平米能享受350元人民币的补偿;与此同时,简易结构的房屋及简易棚屋在这一区域的补偿金额亦设定为每平米150元及100元人民币。 III.关于非法或未经许可建设以及超期的临时建筑物,政府明确表明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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