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强拆中院已经胜诉,可以追责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将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他们发出赔偿请求或责令其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详尽地规定了当事人可采取行政复议程序来寻求司法救助的两个关键阶段: 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持有异议的情形,以及针对已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发布的补偿内容认为存在不当之处时。 若被征收人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心存不满,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发起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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