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征收前多久给通知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的事宜需依照相关单位的实际工作境况来确定。
通常而言,在涉及到房屋的拆迁时,我们会提前二至三个月向房主发出通知。 在这个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会精心制定出一份合理的征收补偿计划书,然后上报给市或县一级的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收到计划书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严谨的分析和评估,并在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之后对外公示,以便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在寻求公众意见反馈的环节上,政府部门将规定不少于30天的时间作为征求意见期,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大家的想法和心声。 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为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献计献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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