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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评估报告出来用签字吗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任何一处的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其整体评估报告及各户之间的分户评估报告均应由负责该项业务的至少两位资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签字确认,同时需要加盖防伪标志明显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印章以示公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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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