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宅基地不盖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收回没有任何建筑物的空白宅基地属于农村宅基地闲置的情况,闲置超过两年以上的,之前的审批流程失去法律效力,不可以进行确权。国家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取得宅基地满二年未动工建房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未满二年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动工建设,依法进行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