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伤全险自己需要赔钱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选购了充分保障人身伤害风险的全额保险产品,且事故恰巧发生于保险合同所明确的限界内,那么在一般情况之下,应无需自行支付任何款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也存在着一些特例情形,如保险合同中设定的免赔额度,或者因未能如实地披露重要信息而导致原本有效的保险合同部分失效,亦或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出现了故意或严重过失的行为等。 在此类情况下,或许将不得不自行负担部分乃至所有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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