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候停保险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必须暂停保险服务的提供,取决于具体的保险合约规定。
从常规来看,若被认定有罪并由法庭作出判决后,部分保险协议确实可能因此而无法延续其原有效力。 然而,假设只是遭到刑事拘留,未产生既定的犯罪判定,则一般情况下不会立即导致保险服务的中断。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在保险合约中有明确的约定,当被保险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而受到刑事强制措施时,保险效力将自动终止,那么便需严格依照合约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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