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意外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友好协商与和解:当保险交易出现争议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应尊重事实、体现诚意地展开沟通,通过相互妥协,寻找出一个双方均可接纳的和解方案。
友好协商与和解通常采用自行和解以及通过第三方协助和解两种方式进行。 自行和解即为无第三方干涉,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直接交流; 第三方协助和解则是在双方当事人间挑选独立公正的人士进行调解,以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在保险交易产生争议前或后,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的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未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途径: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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