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伤残合同纠纷多久过起诉期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往往被设为三年之久。
2.而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则自受害方或与事件有关的当事方实际理解到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和明确了责任履行者之时便应开始计算。 当然,针对某些特定事宜,法律亦会作出特别规定,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条款执行。 然而,当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满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救济措施; 若在特殊情形之下,确实存在必要性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益人的申请,对诉讼时效给予适当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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