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不打官司能成功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意外之后,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诉讼途径向保险公司追偿以获取相应的赔偿金。通常情况下,只要所提出的理赔申请符合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和范畴,大多数保险公司均能依法履行其理赔责任,唯有在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予理赔或者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可能涉及到对簿公堂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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