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时对方不签字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交通事故之际,您享有权利要求警方签发一份正式的事故责任判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仅限于简易程序下的事故责任判定书需要双方共同签署予以确认。 然而,一旦进入正式程序,事故责任判定书便不再需要双方的签字认可方可生效。 在此期间,如果警察坚持要求双方在责任判定书上签字,实际上,这种签字仅仅起到判定书送达完毕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已经签署,判定结果都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当您手持判定书找到保险公司并与对方就赔偿事宜展开协商之后,倘若对方仍然拒绝合作,那么受害人便可以依据事故责任判定书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以便配合受害方,同时寻找受害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核实等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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