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交界性肿瘤拒赔怎么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之时,作为被保险人,您可考虑采纳以下几种常见的应对策略:
1.与保险公司开展磋商并寻求和解: 首先,对于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以期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倘若争议事项相对较小,那么双方或许可以针对部分条款或者具体细节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协商。 然而,若您坚信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存在明显的错误或者不合理性,那么您也有权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解决途径。 2.提交仲裁申请:您还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这些仲裁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等。 3.发起诉讼程序:若您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对您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并且给您带来了重大损失,那么您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您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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