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走几次保险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每家保险公司对于汽车出险次数所导致的拒保政策均有所不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通常情况下,一旦某辆汽车在过去一年内出险并理赔达到五次或高于此数量,那么下一年度便很有可能无法获得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险续保服务。 然而,也有部分保险公司会因为车辆在同一年内出险三次并且每次理赔金额相对较高,从而选择拒绝为其提供商业险续保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业险存在被拒保的可能性,但是交强险却始终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被任何保险公司拒保。 因此,在下一年度,车主仍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交强险,只不过保险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即出险一至两次的车辆,其交强险应按照基准保费缴纳; 而出险三至四次的车辆,其交强险则需要上调10%; 至于出险五次及以上或者涉及到第三方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交强险则需要上调30%。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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