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用工纠纷起诉费是多少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纠纷的诉讼费用支付标准,主要依据是案涉金额的大小,具体内容如下所示:若案涉金额未超出1万元人民币,则每次需缴纳50元人民币;
如案涉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而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2.5%的比例缴纳费用; 若案涉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却未达20万元人民币,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费用; 以此类推,案涉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但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1%的比例缴纳费用; 案涉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但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0.9%的比例缴纳费用; 案涉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但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0.8%的比例缴纳费用; 案涉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但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0.7%的比例缴纳费用; 案涉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但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则按照0.6%的比例缴纳费用; 案涉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则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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