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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不赔价值外的车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内所约定之保险金额高于财产价值的现象,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主要承担的是对于实际损失的补偿职责,而对于保险金额中高出财产价值的部分,则并不具有承担赔偿的法定义务。
当被保险人为善意地、过度地评估自身财产价值从而引发超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按照相应比例来调整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用,进而实现合同的变更。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是出于恶意欺诈的目的,为了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故意虚报财产价值进行超额保险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力解除该份合同,并且享有向其追偿由此产生损失的法定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超额保险仅存在于财产保险的领域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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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3: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