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后的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追尾现象时,保险公司并不能确保100%全额赔付,其赔付金额将取决于涉事车主所购买的保险类型和责任范围。
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范围内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倘若赔付金额超越理赔限额,那么超出部分仍须由车主自行承担。 通常而言,追尾事故往往是后车负全部责任。 因此,前车车主需要负责赔偿后车的相关损失。 若后车车主已经购买了强制交通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该保险可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但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付需求,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便可接续赔付。 另外,被追尾车主亦有权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等险种范围内的赔付。 汽车追尾属于双车事故,在此类事故中,总有一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能否获得全额赔付,则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若被保险人并非主要责任人,那么汽车追尾所导致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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