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怎样异地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是禁止跨地区起诉的。
然而,针对以下几类民事诉讼案件,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若原告住所地与其常居地不一致时,则由原告常居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和审理这些案件: 首先,对于那些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停留生活、选择于该国以外地域居住的人士,提出的与身份性质相关的诉讼案件; 其次,倘若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被宣告为失踪者,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与身份性质相关的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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