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打人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不论是否涉及到殴打他人等恶劣行径,肇事者均无法推卸其应对受害者负责支付赔偿金的义务。这是因为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肇事者理所应当地承担起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责任。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采取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则其有权向对方索取因自身行为而导致的相应损害赔偿。为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法律明文规定,各家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额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倘若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尚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实际损失,那么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便应由过错方依法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