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受伤了意外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皆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与法定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本质差异,二者并不排斥,而是可以并行不悖地实现风险管理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若劳动者不幸遭受工伤事故,他们有权同时向商业保险机构申请理赔,以及享受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关福利保障。 在此情况下,即使职工已经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他们仍然有权利继续寻求工伤保险的赔偿。 用人单位不得以职工已经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完全有资格同时享有这两项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62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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