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有多久宣判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审判方式以及审理期限的确定,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根据诉讼事务的特性及其整个流程进行详尽而具体的剖析。
首要而言,当人民法院以普通程序对此类事件展开审理时,其预定的审理期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予以完成。 然而,倘若出现了特殊状况导致审理期限需要进一步延长,那么必须获得该院院长的批准,并且每次所能延长的期限都不能超过六个月; 如果需要再次延长,则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批准之后才能继续延长。 次之,针对那些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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