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撞了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不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条例,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责任将归属保险公司,他们会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但是,若该次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有主观过错而导致的,则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外,保险公司仅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强制险赔偿额度的部分,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因此,如果您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那么您需要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