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保险多久起诉离婚有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适用普通程度审判的初次审理民事案件来说,其时间限制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状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话,应当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此时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多六个月。 如果仍需要进一步延长的话,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这样便可以再次延长三个月。 2.对于审理涉及到对民事判决进行上诉的案件而言,其审理期限设定为三个月; 同样地,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话,也需要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此时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多三个月。 换句话说,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十五个月),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则被规定为三个月。 3.对于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的案件来说,其审理期限通常设定为三个月; 然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话,同样需要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此时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多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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