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起诉后能和解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保险诈骗案件,犯罪人与受害者之间是有可能进行和解处理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保险诈骗这种犯罪行为被归为《刑法》分则中的第五章所包含的侵权犯罪类别。若该类犯罪嫌犯或被告能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通过对受害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歉意言辞等方式赢取了受害人的谅解,且受害人愿意接受当事人间的和解方案,那么这两个当事人便可达成和解协议。需要指出的是,保险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险理赔金的违法行为,其侵犯的主要是保险公司的财产权益。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我们设立了和解机制,以便于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能够达成和解,从而避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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