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商保险意外险理赔时效有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人在接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于保险赔偿或给付的请求之后,必须立即展开评估和审核;若情况复杂,则需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核定,除非合同中另行规定。”因此,即使涉及到复杂的保险案例,保险公司亦需在该期限内作出决策,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告知结果。
此外,新修订的法律明确指出,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案件,保险公司在与索赔方达成赔付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相应的赔款;而对于不符合保险责任范畴的案件,保险公司需要在作出拒绝赔付决定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索赔方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详细解释拒赔原因。 关于意外医疗险的理赔时限,通常情况下,意外医疗险仅涵盖当次事故发生后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出此期限的部分通常不予赔付。 然而,保险理赔的有效期为两年。这意味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方应在两年内提交理赔申请。 如若超过两年仍未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内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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