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官司可以用保全保险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申请人符合了财产保全具备的必要条件,则有权申请房屋保全,然而,需要向前述人民法院提交担保材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明确规定:利益关系人和紧急情况下的当事方,若若不能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其合法利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可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对该案件拥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未能提供担保,则裁定将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做出裁决;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三十天内,若未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相关的财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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