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份数纠纷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各类纷争时,我们通常采取以下方法: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等。
首先,协商通常被认为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因为它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关系,通过彼此间的积极沟通与理解来达成共识。 其次,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时,他们有权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调解。例如,若有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则可以向上一级监管机构提出调解请求。在此过程中,上级监管机构应基于公正、公平原则对争议进行理性调解,且不应干涉当事人的自主决定权。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向合同管理机构、仲裁机构或者审判庭申请对争议进行调解。 再次,仲裁是解决争议的另一种有效手段。若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不愿意接受调解,便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若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可将争议诉诸于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如涉外合同纠纷,在解决过程中可能需要引用外国法律,而非我国相关的合同法领域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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