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员工买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未能为其雇员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服务,受雇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相关的补缴工作,而非仅针对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提出赔偿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他们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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