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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纠纷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应对社会保险纠纷时,通常采用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首先是行政处置措施,对于作出特定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所提出的复审请求,若对其复审结果感到不满或该经办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出明确答复,当事人可以向直接负责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仍然持有异议,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是司法救济手段,当争议源于执行国家关于薪资、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时,此类争议便被视为劳动争议。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未对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进行详细约定,但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同样应归类为劳动争议范畴,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最后是社会参与及监督机制,通过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核心要点以及法律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履行的监督工作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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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7:28